PED適用
最大承受壓力高于0.5巴的壓力設備及組件。
“壓力設備”意指容器、管道、安全部件及壓力部件。
PED適用于歐洲經濟領域(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各國,即歐盟15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德國、希臘、西班牙、法國、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芬蘭、瑞典、英國),再加上歐洲自由貿易協議的會員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
認證要求
高于特定壓力/容積門檻的壓力設備和組件必須要:
l 具備安全性
l 符合設計、制造、和測試的基本安全要求
l 滿足適當的符合性評定程序
l 貼附CE標志及相關規定的標示
低于特定壓力/容積門檻的壓力設備和組件必須要:
l 具備安全性
l 依據完善的工程實務而設計、制造
l 貼附相關規定的標示(可以不必貼附CE標志)
安全要求
PED范疇的所有承壓設備均必須強制性的滿足基本安全要求:
(1)設計:設計承壓設備時必須考慮與預期使用相關的所有因素,確保承壓設備在整個預期壽命內的安全。必須用綜合的方法加入相應的安全系數,針對所有相關的失效模式,考慮足夠的安全裕量。
對足夠強度的設計與計算方法,確保安全處理和操作,檢驗方法,排放和放空方法,腐蝕和其它化學侵蝕,磨損,充注和卸放,超出允許范圍時的保護,安全附件和外部火災提出了相應要求。
(2)永久性連接(焊接):必須由有資格的人員根據合適的工藝規程來完成。對于II、III和IV類承壓設備,工藝規程和人員必須由授權機構或成員國按第13章認可的第三方機構批準。
(3)無損檢測:承壓設備永久性連接(焊接)的無損檢測必須由有資格的人員執行。對于III類和IV類承壓設備,其無損檢測人員必須由成員國按第13章認可的第三方機構批準。
(4)最終評定;承壓設備必須通過目測評估和對相關文件檢查的最終檢驗。最終評定必須包括壓力試驗,試驗壓力必須符合規定數值。
(5)材料:制造承壓設備的材料必須勝任其預期的壽命。制造商必須在其技術文件中,說明采用以下形式之一材料規范的要點:
1)采用符合歐洲協調標準的材料;
2)采用按第11章,取得歐洲批準的承壓設備材料;
3)采用進行專門評定的材料;對III類和IV類承壓設備,材料的專門評定必須由授權機構進行。
(6)定量要求:1)許用應力:如對包括正火(正火軋制)鋼在內的鐵素體鋼(不包括細晶粒鋼和特殊熱處理鋼),不得超過2/3計算溫度下的屈服極限和5/12的20℃下強度極限下限;
2)接頭系數:對設備進行破壞性試驗和無損檢測證實所有接頭均無明顯缺陷時為1;對設備進行隨機無損檢測為0.85;對設備只進行外表檢查而不作無損檢測時為0.7;
3)限壓裝置: 瞬時的壓力彼動必須保持在最大許用壓力的10%以內;
4)水壓試驗壓力:不得小于根據承壓設備服務中可能經受的最大載荷,考慮最大許用壓力和最大許用溫度相應乘以系數1.25或最大許用壓力乘以系數1.43,取兩者之大值;
5)材料特性:在不超過20℃且不超過最低預定操作溫度下作拉伸試驗,斷裂后其延伸率不小于14%,且其ISO夏比V形試樣的沖擊破壞能量不低于27J。
主要工作編輯
(1)設計批準;提供設計制造采用的標準規范清單,企業內部標準,產品圖紙,計算書,材料明細表,對PED“基本安全要求”符合性的對比分析,危害性分析,操作說明書,產品符合性聲明等;
(2)材料批準。提供材料質保書,必要時進行的附加試驗,外購材料的供應商評審;
(3)焊接工藝及焊工評定:制訂評定計劃,編制焊接工藝規程(WPS)、準備焊接試板和焊材,進行工藝評定和焊工評定試驗;
(4)無損檢測人員資格認可;
(5)質量體系批準:提供質量手冊,兩次年審報告,不一致項及糾正記錄,滿足PED要求的補充程序文件等。
產品歸類
產品歸類與符合性評定模式的選擇
廠商必須針對產品加以分析歸類才能因應PED對不同壓力設備的不同規定。產品可歸類成五類:PED條款3.3(依據會員國的完善工程實務而設計及制造),以及第I類到第IV類等五類。危險性越高,則分類等級越高,規定也就越嚴格。
PED符合性評定
符合性評定(conformity assessment)程序適用于第I~IV類的設備。
廠商的選擇組合如下
第I類 第II類 第III類 第IV類
A A1 B1+D B+D
D1 B1+F B+F
E1 B+E G
B+C1 H1
H
對于只須適用較低要求模式的產品,廠商也可以選擇應用較高要求的模式。
各模式的說明如下:
A 內部生產管制
A1 內部制造檢查加上最終評審監督
B EC型式檢查
B1 EC設計檢查
C1 符合型式
D 生產品質保證(ISO 9002)
D1 生產品質保證(ISO 9002)( 模式單獨應用)
E 產品品質保證(ISO 9003)最終檢驗與測試
E1 產品品質保證(ISO 9003)( 模式單獨應用)
F 產品檢查
G EC個別檢查
H 全面品質保證(ISO 9001)
H1 全面品質保證(ISO 9001)加上設計檢查及最終評定的特別監查
其中,模式A不必經由驗證機構驗證,其余各模式則都要經歐盟會員國認可指定的驗證機構(notified body)驗證。
品保規定和技術規定
PED包括了品保和技術兩方面的規定條款。兩者對生產廠商和產品都屬強制性的規定,唯有兩方面的規定都能符合,所生產的壓力設備產品才可以貼附CE標志。
檢測流程
| 第一步:確認需要送檢的機構,測試、認證、驗廠、驗貨、校準項目 |
| | 第二步:申請人需完整填寫研晰檢測所提供的申請表 |
| ① : 確認需要對應機構以及索取檢測,認證,驗廠,驗貨,校準服務的相應申請表 ② : 郵件確認大致費用 ③ : 郵件確認服務需求的申請材料和樣品數量 ④ : 郵件確認服務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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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需完整填寫研晰檢測所提供的測試申請表,并在申請表上簽字蓋章,認可填寫的內容準確無誤(由于申請表所填信息會出現在最終報告中,請認真填寫,如需退樣或實際退樣地址與寄送報告地址不同,請在申請表上注明) 注:補測需重新提供測試申請表 |
| 第三步: 準備申請材料和樣品 |
| | 第四步: 寄送研晰檢測客服部 |
| 申請人按照申請的項目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和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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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須將樣品與申請表一同寄往研晰檢測客服部 寄件地址:上海市閔行區蓮花南路2899號1號10層 |
| 第五步: 客服人員排單 |
| | 第六步: 安排付款 |
| 客服人員收到申請材料和樣品后將出具正式報價單,在得到申請人確認回復后,客服人員將嚴格按照測試申請表上的信息安排相關服務,如需申請加急服務,請在申請表上事先注明 。 注:測試周期以工作日計算(法定假日及其他合作實驗室所在國的國定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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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月結客戶請在服務開始后的3個工作日內付款,并提供電匯憑證 。 注:如果在服務開始后的3個工作日內未收到款項,測試或其他服務將被臨時中止,直到相關費用結清,如果由于申請人的原因取消測試,則費用的支付將不予退還如果得到負面結果,我司保留中斷測試的權利。如果提供新樣品的進一步測試(每個檔案只有一個),如果這意味著技術成本的增加,申請人將有義務接受條件和新預算。 |
| 第七步: 申請完成,出具報告、證書 |
| | 第八步: 正本報告及費用發票快遞 |
| 當測試或其他服務完成后,研晰檢測的客服人員將第一時間按照申請表中提供的郵箱地址發送電子版測試報告、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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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晰檢測將在發送電子版報告或證書,盡快將正本報告及相關測試發票、退樣寄出,申請人收到后,整個流程即告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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