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說明
2000年10月24日,歐盟正式頒布ELV廢棄車輛指令2000/53/EC,歐盟成員國在2002年4月21日之前已經將該法規轉化為各自的國家法律。根據該指令規定,歐盟成員國應確保從2003年7月1日起,投入市場的車輛(包括材料和零部件)必須符合ELV汽車環保檢測要求的四項重金屬含量不得超過2002/525/EC 規定的濃度限量,即均一材質中所含的鉛、汞、六價鉻,最高濃度限值不得超過0.1﹪;所含的鎘,最高濃度限值不得超過0.01﹪。
檢測項目
在所有的汽車部件和材料中對有害物質的含量及使用進行限制
■ 在車輛的設計過程減少有害物質的使用
■ 2003年7月1日后,投放市場的車輛中確保不含Hg、Cd、Pb、Cr(VI),組分(豁免條例中規定的除外)在所有部件和材料中禁用組分的限量
■ 鎘 (Cd)≤100ppm(0.01%)
■ 汞 (Hg)≤1000ppm(0.1%)
■ 鉛 (Pb)≤1000ppm(0.1%)
■ 六價鉻 (CrVI)≤1000ppm(0.1%)
■ PBB多溴聯苯≤1000ppm(0.1%)
■ PBDE多溴聯苯醚≤1000ppm(0.1%)
檢測流程
| 第一步:確認需要送檢的機構,測試、認證、驗廠、驗貨、校準項目 |
| | 第二步:申請人需完整填寫研晰檢測所提供的申請表 |
| ① : 確認需要對應機構以及索取檢測,認證,驗廠,驗貨,校準服務的相應申請表 ② : 郵件確認大致費用 ③ : 郵件確認服務需求的申請材料和樣品數量 ④ : 郵件確認服務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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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需完整填寫研晰檢測所提供的測試申請表,并在申請表上簽字蓋章,認可填寫的內容準確無誤(由于申請表所填信息會出現在最終報告中,請認真填寫,如需退樣或實際退樣地址與寄送報告地址不同,請在申請表上注明) 注:補測需重新提供測試申請表 |
| 第三步: 準備申請材料和樣品 |
| | 第四步: 寄送研晰檢測客服部 |
| 申請人按照申請的項目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和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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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須將樣品與申請表一同寄往研晰檢測客服部 寄件地址:上海市閔行區蓮花南路2899號1號10層 |
| 第五步: 客服人員排單 |
| | 第六步: 安排付款 |
| 客服人員收到申請材料和樣品后將出具正式報價單,在得到申請人確認回復后,客服人員將嚴格按照測試申請表上的信息安排相關服務,如需申請加急服務,請在申請表上事先注明 。 注:測試周期以工作日計算(法定假日及其他合作實驗室所在國的國定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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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月結客戶請在服務開始后的3個工作日內付款,并提供電匯憑證 。 注:如果在服務開始后的3個工作日內未收到款項,測試或其他服務將被臨時中止,直到相關費用結清,如果由于申請人的原因取消測試,則費用的支付將不予退還如果得到負面結果,我司保留中斷測試的權利。如果提供新樣品的進一步測試(每個檔案只有一個),如果這意味著技術成本的增加,申請人將有義務接受條件和新預算。 |
| 第七步: 申請完成,出具報告、證書 |
| | 第八步: 正本報告及費用發票快遞 |
| 當測試或其他服務完成后,研晰檢測的客服人員將第一時間按照申請表中提供的郵箱地址發送電子版測試報告、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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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晰檢測將在發送電子版報告或證書,盡快將正本報告及相關測試發票、退樣寄出,申請人收到后,整個流程即告完成 。 |
服務優勢